本报讯(通讯员 邓立新) 为做好本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工作,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要求,2015年12月4日上午,我会组织8家会员单位参加了该厅举办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座谈会。
会上,省人社厅工资处李琼处长就海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背景和原因,以及调整的幅度等情况进行了说明。她说,近几年来,受原材料等因素的影响,物价、人员工资等不同程度上涨,最低工资也应跟随上涨。今年,我们查阅了有关数据,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已排在全国倒数第一,这样,我们准备在原标准1270元基础上将最低工资标准再提高一些。今天请中小企业和职工代表座谈,就是想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,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幅度作参考。
会上,大家围绕主题和涉及的相关问题发表意见。通过发言和讨论,多数代表一致认为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比较低,已排位全国倒数第一,同意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,达到与社会经济增长相适应,而且调整幅度要大。代表们提出了一些建议:建议最低工资标准不要含5项社会保险,否则员工拿到手的工资就比较少;最低工资标准可适当提高,提高的幅度可以大些,因为许多企业给员工的工资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,而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交纳社会保险没有太大的影响。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关注物价的上涨,尤其是上涨比较快的肉类、鸡鸭鱼、蔬菜价格,要关心最低工资收入的群体,针对性地出台物价管理措施,减少物品流通的中间环节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加强市场管理,严历打击擅自乱涨物价、哄抬物价的行为,使物价指数回归到正常的轨道上来,以遏制涨价效应带来的生产资料、原材料等价格的上涨。
会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处长李琼主持。省企业联合会、省企业家协会,省总工会,以及中小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。 |